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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民政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2年02月24日
 

在市民政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王 松 泉

201222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布置2012年工作。局党组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等一下,艾局长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一、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回顾

2011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狠抓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新的成绩,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向前发展。

(一)加强领导,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部署

局党组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落实、贯穿到各个工作环节当中。认真落实单位“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年初,局党组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了责任人的履职意识,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民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一是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我局把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采取集中学习、召开会议、廉政谈话、上党课、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宣传教育,警示民政干部牢记宗旨,牢记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引导民政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自觉做到“自尊、自警、自省、自律”,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按照市纪委要求,开展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组织机关各科室、每个岗位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工作效率、外部环境等六个方面排查岗位风险,实现对风险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程度地防范岗位风险。

(三)以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为根本,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围绕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

一是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为巩固2010年开展的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利用五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通过专项治理,全市共清退因家庭生活好转、超出低保保障标准的城乡低保对象5708人,对基层干部亲属备案481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建立了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城乡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城乡低保“三级联审”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推行了低保“听证”制度和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等,有效地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进一步提高了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对民政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为确保民政救灾资金规范安全使用,我局加强了对救灾资金的监管,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资金运行审批发放程序,出台了《鹰潭市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管理的规定》,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做到“一帐一卡二公开四环节”。同时强化对基层救灾资金的监督,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和困难群众手中。

三是开展规范行业协会服务专项治理。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服务和收费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我市没有发现社会团体“小金库”现象。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开展“三比三看”主题活动,组织社会组织和党员进行点评和兑现承诺。

四是继续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根据省厅部署安排,我市开展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在农村社区普遍成立了村落社区理事会,农村社区工作室等组织,将村务公开延伸至村民小组,进一步促进了村务公开,全市16个“难点村”得到全面有效整治。

(四)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手段,不断提高民政部门在社会上的满意度

一是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上线工作。我局借助以“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这一平台,认真听取群众对民政部门的意见,在线与群众互动,及时宣传民政政策,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架起了民政部门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共受理答复群众来电来信12件,群众较为满意。

二是扎实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建设、民政事业协调发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开展了“发展提升年”活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各科室、各单位按照任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促进了服务效能的提高。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发展提升年活动单项先进单位”。在这一点上,要感谢活动领导小组工作的同志们,同时也感谢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能够及时提供相关的台帐和资料,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齐心协力,把每年的中心工作继续完成好,按时限、按质按量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行风示范单位创建和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按照省厅部署,在全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开展了行风示范单位创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召开了活动动员部署会,制定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窗口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三亮”、“三比”、“三评”等活动,积极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促进了民政政风行进一步好转。

一年来,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民政业务工作,一手抓反腐倡廉。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许多不足,比如,有的地方民政专项资金和救灾物资管理使用还不够规范和严格;部分民政干部职工工作中还存在执行力不够、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少数干部作风懒散,慢作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对行风建设、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重视程度还不够,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重视,防微杜渐,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和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

(一)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

213,在鹰潭华侨饭店会议中心召开了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会议由谢一平主持,有三项议程:一是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以及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二是谢一平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三是市委书记陈兴超作重要讲话。

全会的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中,归纳起来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三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四是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五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六是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工作经验。

第二、保持党的纯洁性,建设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合、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相结合、坚持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发挥监督作用和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三、纪检检查机关要切实切实履行职责,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强调保持党的纯洁性,纪律检查机关肩负着重大责任,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监督、检查、处理、保障等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

围绕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提出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五个方面18项工作。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突出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注重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完善预防腐败体制,加强对党风干部的监督制约,加大集体查办力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三是突出保障民生,着力纠风治乱,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是突出转变作风,提能增效,促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二)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

217,在省民政厅召开了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会议由钟起茂副厅长主持。会上,刘英诚纪检组长作工作报告,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毅作重要讲话。其主要精神:

一是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各项要求,强调要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与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保持党员干部的思想纯洁、队伍纯洁。发挥党的优良作风与落实民生工程相结合,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严格纪律监督与完善党内民主相结合,保持党员干部和组织的纯洁。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保持民政干部的清正廉洁。

二是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认真抓好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业务的落实。强调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民政项目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2、推进民政惩防体系建设。3、健全完善维护和保障群众,完善决策机制。4、巩固和扩大专项治工作成果。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三、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重要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目标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和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各项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具体来说,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

一是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引导和督促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增强政治鉴别力,自觉以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本单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是要加强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以及市“两会”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加强以下五项工作:1、加强党的干部人事制度和组织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2、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确保救灾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3、加强对社会救助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4、加强对优抚安置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5、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要健全监督检查各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民政资金和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加强民政监督检查和行政监察协调配合,增强监督合力。完善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加大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公开力度。

(二)加强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民政惩防体系

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方面的工作,把制度建设贯彻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环节,突出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改革,制定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廉政教育机制。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以及从政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弘扬民政文化,培育廉洁价值理念,引导广大民政干部增强廉政勤政意识。把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贯穿于民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贯穿于民政工作各个环节。

二要是进一步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围绕管好“权、钱、事、人”四方面,进一步强化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风险预警,加强对岗位廉能风险点的实时跟踪和动态监控。

三是要进一步建立科技防腐机制。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和监察系统建设,把制度执行转化为网上运行,推进惩防体系在网上建设。将救灾、社会救助、社会事务、优抚、福利等民生项目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在市局网络平台发布。推进惠民资金“一卡通”管理和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将民政发放给人民群众的各项资金纳入“一卡通”的覆盖范围。

四是要进一步健全违法违纪案件有效查处机制。充分发挥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结合民政实际,严肃查办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查办发生在民政单位和民政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三)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讲话要求,着力加强民政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作风不正、原则性不强、为政不廉等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全市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今年要重点整治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问题,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问题,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解决固疾顽症,优化发展环境。目前,整治活动已经启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自查自纠。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坚决整治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突出问题。局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整治办公室要认真负起责任,各科室、各单位和个人要协调配合,主动融入。局督查指导组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持续推动民政干部作风改进和发展环境优化。

二是扎实开展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去年10月,省厅部署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工作,近期将组织力量对这项活动进行督导。6月底,将对各地窗口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希望全局干部职工引起高度重视,以百倍的努力,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筹划,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改进作风,提能增效,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深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结合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各业务主管科室要自觉承担起“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切实把行风建设纳入业务管理之中。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行风热线”,认真办理群众的投诉。

(四)深化专项治理成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风检验我们党员干部“作风纯洁”的试金石,围绕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维护群众利益。一是扎实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开展社会组织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做好社会组织“小金库”问题整改和相关问题处理工作,继续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二是继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拉票贿选问题整治力度,保证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探索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难点村”后续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三是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常性督察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社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解决社区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区环境。四是巩固殡葬管理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开展全市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月活动,健全清明节文明祭扫服务的长效保障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不断提高殡葬服务管理水平。五是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豪华装饰等问题。六是继续深化庆典、论坛、研讨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完善制度规定,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七是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行为。继续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严禁民政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继续做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落实工作。

(五)加强民政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和水平

纪检监察机构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始终做到在坚定理想信念上决不动摇,在坚持党性原则上决不动摇,在维护党的纪律上决不动摇,在惩治腐败上决不动摇。以能力建设为关键,把加强学习、提高本领摆上突出位置,通过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执行力,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察管理机制,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做好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繁重,意义重大。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工作措施,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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